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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ness-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发布时间:2024-04-11 09:45:49
发布者:Exness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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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试点。试点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防控了风险,有力促进了试验区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决定,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江苏、广东(含深圳)、北京、浙江(含宁波)、海南等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复制推广取得良好成效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


试点政策共8项,包括5项经常项目政策措施,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差额净结汇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预付或共享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有三项政策措施,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税、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银行直接办理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等。试点地区外汇分局将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促进银企合规开展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优质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风险防控和改革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